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日起 7 天鑑賞期,請注意鑑賞期非試用期!
顧客在收到商品後,請務必於拆封過程中全程錄影/拍照,能明確辨識商品自外箱拆開後的原始狀態,以確保您的退換貨權益。
商品需保持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完整外箱包裝、紙袋、收納袋、贈品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)切勿毀壞/撕開包裝。申請退件之顧客應善盡完好包裝及防護商品之責,若退貨運送中有遺失、毀損、缺件,將影響您退貨權益,也可能依包裝之毀損/汙損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/替換所需之必要費用,運送之防護外箱則不在此限。
皮件商品若判定已有明顯使用過之跡象,包含: 無法清除之髒污、磨損、不可回復之變形之情況,即已違反本「消保法」之”鑑賞期非試用期”之規定,將不予退費及退貨。
皮件商品之瑕疵認定包含: 縫線鬆脫、皮料脫膠、揹繩散股/斷裂、木質件龜裂/缺角。
手工皂商品為個人清潔用品,一旦拆封即喪失退貨權利,且退貨須保持原狀且外觀不得有撞擊/毀損之跡象,請以原包裝內之緩衝材完好包覆後退還,AURA 判定商品完好後可全額退費。
瑕疵商品退換,請於收到商品 7 日內(包含收貨當日)辦理退換貨,我們將會負擔全額退費&運費,逾期不受理。若退換貨商品經認定為非瑕疵品,則退貨所需負擔之額外金額由買方所承擔,且單筆訂單僅提供買方退換貨1次。
非瑕疵品退貨累計達兩次將視為惡意行為,未來將不再接受該帳戶訂單。因材質質感、個人使用感受、想像不同、色差、氣味…等,均非退換認定之範圍,確認購買即表示同意 AURA 購買規則。
未經線上事先溝通退換貨原因就寄回商品者將不予以受理。
退換貨之顧客應主動提出拆封過程之錄影/影像,以及商品瑕疵之明確錄影/影像事證,以幫助我們盡快判定是否符合退換貨之規範。未提出上述事證即寄回之退貨商品也不予以受理。
當有爭議時,AURA 保有最終裁決權。
請登入訂單留言通訊處 ,告知退換貨商品,需附上「取件人姓名」及「商品照片」和「退換原因」,並提供您可收貨地址及電話。
請將商品 (如有贈品請一併退回)以郵局掛號包裹郵寄至「40642 台中市北屯區和福路136號13F-2 AURA 收」,我們會在收到商品後會盡快處理退換貨後續相關事宜。